首页 > 农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食品安全法草案不再规定实施监管码制度

新华网   2008-08-26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二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删去了初审稿中有关监管码的条款和内容,不再规定食品实施监管码制度。

  食品安全法草案初审稿规定: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同时初审稿还在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章中作出了相应规定。

  对法律是否应当规定这一制度,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地方人大和企业提出,监管码技术并不复杂,容易仿冒,实践中查询率低,对产品防伪作用有限;而且目前企业已广泛采用条形码,再实施监管码,企业除需要支付入网有关费用外,还涉及增加员工、设备等问题,会增加生产成本;多数小型食品企业不具备入网能力,建议法律不作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沟通、协商,建议删去草案初审稿中有关条款对监管码的规定。(记者周婷玉、邹声文)


       免责声明: 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客服电话:0769-88686610-216、219、220  传真:0769-88686610-222  Email:service@gloagri.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ICP备06107229号  经营性:全球农业电子商务  
Copyright©2006-2008 东莞市顺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